谱例又称凡例,主要是阐述家谱的纂修原则和体例。一般而言,一些家谱在每一次续修时都会订出若干条适合社会潮流与需要的规则,以作为修谱时所要遵循的原则。
下面我们为大家举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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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谱总分五卷,共列内容十六章。历次谱序列于卷首,其一至四卷为世系图,第五卷为世系考、旌表诰命、官秩与名宦、族礼、祭礼、祠堂、义田、传记、艺文、史料等综合卷。第一卷中列明本谱总目录,其余卷仅列本卷目录。
二、谱中世系图所载之世系支派,一律按世次排列,概不冠姓。妻室有姓名者列入全名,无名者只称姓氏,列于夫男简历之内,不另记述。
三、旧谱记男不记女,本次续修于女均予入谱。女子简历记入父辈简历中,已婚子女列明夫男姓名。
四、遵旧谱惯例,仍以竖排从右至左阅之,每页列五世,起始世次族人标明父辈名字,以便衔接。为方便阅谱,原谱中的繁体字、异体字,此次续谱时均改为以《现代汉语词典》为准的通行简化汉字。无简化字者,仍以原谱登之。
五、谱中文字凡出现族人姓名、名讳、字、号、官衔、封号者,皆加着重线,以便识别。现代文章中多未标注。外族人员与官衔等不在此例。
六、本族新增之传记、艺文、史料等,有出处的皆注明出处,明示作者,以期族人核对。原实行、忠义、节烈贤孝被另外刊载的,亦予标明。
七、本谱所入之传记、文艺等,均按世次排列,世次相同者,以长幼分之。外族艺文以时间先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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